@省本级参保职工 6月起加入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啦!(二)
长期护理保险是国家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专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切实提高参保群众的总体保障水平,解决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需求,减轻失能人员家庭护理事务性和经济负担,从2025年6月起,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行“同城同待”及“并轨管理”,与昆明市按现有政策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管理。
接下来带您具体了解
昆明市长护险知识
01、长期护理保险与其它保险可以重复享受吗?
长期护理保险与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相互衔接,相关护理待遇不得重复享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期间不可以同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02、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方式有哪些?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方式包括:
待遇支付具体服务项目和标准按《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生活照料29项,医疗护理16项。
03、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①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范围为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各类项目设施、护理服务、护理医疗费用。
②超出《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项目,基金不予支付。
③最高待遇支付限额如下:
04、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流程是什么?
满足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经本人或代理人申请,失能等级评估达到重度失能的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05、为什么要经过失能等级评估?
由于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是长期失能人员,每个人的失能情况和护理需求不同,因此需要通过专业、科学的失能等级评估,确定失能等级,确保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服务与参保人的需求合理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