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亮点】红河州开远市:“三重保障”撑起群众健康“守护伞”
为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收集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报销中的真实案例,通过老百姓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的方式,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健康生活增添一份保护。
案例一
开远市小龙潭镇小寨街村村民钟某某(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农业种植),自2023年11月确诊肺恶性肿瘤后,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重保障"政策有效缓解了医疗负担。
具体情况如下:
【住院医疗】
• 总费用:94,832.14元
• 医保报销:基本医保统筹支付:50,043.57元
大病保险支付:19,917.05元
医疗救助补助:13,978.84元
• 个人承担:10,892.68元(自付比例11.49%)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治疗】
• 总费用:106,581.98元(51次诊疗)
• 医保报销:
基本医保统筹支付:63,834.68元
大病保险支付:27,280.81元
医疗救助补助:9,250.13元
• 个人承担:6,216.36元(自付比例5.83%)
经统计,钟某某累计医疗费用201,414.12元,通过医保三重保障机制共获得报销及补助180,304.98元,综合报销比例达89.5%,个人实际负担仅17,109.04元。该案例充分体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中的关键作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梯次减负功能,切实为困难群众构筑起健康保障防线。
案例二
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禄丰三组农村低保对象张某(女,38岁),因患椎动脉动脉瘤于2025年3月21日至31日在开远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发生医疗总费用146,390.14元。
经三重医疗保障制度报销后: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987.06元;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9,880.73元;
3、医疗救助基金补助9,662.25元。
累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40,530.04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97.14%。本案例充分体现了医疗保障对参保群众的重要作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显著降低重大疾病经济风险;精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功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就医权益;政策范围内97%的高报销比例,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通过社会共济机制实现"小病有保障、大病敢治疗",彰显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可及性。
▌来源:开远市医疗保障局